新華網南京4月24日電(記者孫彬)從5月1日起,在無錫市購房達60平方米以上,且在本市有穩定工作的人員,准予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。無錫這一戶籍新政比以前“購房70平方米落戶”的規定減少了10平方米。
  無錫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最新對外發佈的《市政府印發關於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的通知》規定:2014年5月1日起,無錫市範圍內(包括無錫市區和江陰、宜興二市)執行統一的戶籍準入登記規定,在本市購買成套商品住宅(含二手房)、戶均建築面積達60平方米以上,且在本市有穩定工作的人員,准予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。
  無錫市自2003年進行了住房戶籍制度改革。當時的外地人購房落戶政策是100平方米。2012年元旦起,無錫市戶口準入政策有新的調整,外地人購房落戶門檻由原來的100平方米降至70平方米。
  在蘇南地區,無錫購房落戶政策標準為中等水平。無錫周邊城市購房落戶的相關政策標準為:蘇州75平方米,南京60平方米,常州50平方米。
  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,購房落戶門檻的降低對房地產是利好消息,將直接作用於二手房市場,帶動二手房的成交,因為無錫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較多。同時,在二、三線城市樓市相對低迷的背景下,無錫的“購房落戶新政”可看作是樓市風向變化的重要標誌,對樓市有一定的信號和暗示意義。
  對於社會上的“新政救市”的疑問,無錫市政府有關人士表示,此舉主要為到無錫創業和就業的外來人員落戶考慮,方便他們的生產生活,促進社會和諧發展。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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